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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政府出台21项政策 支持赣州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
信息来源:澎湃新闻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5日 浏览:1262 次
       近日,江西省政府召开会议,确定支持赣州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将出台21项政策措施,积极打造江西省南部重要增长板块。
       12月11日,省长刘奇主持召开第92次省政府常务会议,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支持赣州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决定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平台建设、壮大中心城区、打造区域性中心等四个方面出台21项政策措施,确定支持赣州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政策措施,积极打造江西省南部重要增长板块。
       什么是“省域副中心城市”?
       所谓“省域副中心城市”,是指在一个省范围内,经济实力较周边地市强大,经济辐射力超出了自身管辖的行政区范围,拥有独特的优势资源或产业,且与主中心城市有一定距离(一般在300公里)、未来能够带动周边区域发展的大城市或特大城市。
       并不是所有的大都市或是地级以上的城市都能够建设副中心或省域副中心城市, 要想成为副中心城市,必须具有以下几个必要条件: 
       1.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根据统计资料分析,一个真正的副中心城市的经济总量不仅应当与周边城市相比有相对优势,而且其经济总量不得低于800亿元, 否则难以称为“副中心”城市。
       2.相当数量的人口总量。要想成为副中心,必须要有一定规模的人口数量,尤其是需要大量的外来人口,这既能反映当地的经济实力,也反映出该城市的经济活力。
       3.便捷的交通体系。要想成为副中心,必须要有便捷的交通体系,尤其是公共交通体系。没有便捷、完善的交通网络,建设副中心几乎不可能。
       4.合理的产业基础。要想成为副中心,必须要有完善、合理的产业结构,没有产业作为支撑,副中心建设可能仅是镜花水月。
       5.有一定的历史渊源。城市副中心的发展,除了高度集聚的经济投入和建设规模之外,还应具备一定的历史文脉。只有具有历史渊源的地区,才可能发展成为副中心。
       赣州要怎样建成省域副中心城?从哪些方面做起?
       要培优产业,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增强支撑力;要完善设施,加快交通、生态和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承载力;要做强龙头,促进赣州市中心城区加快人口集聚,增强带动力,努力把赣州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宜居宜业、生态优美、特色鲜明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加快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
       在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上,省委书记鹿心社参加赣州市代表团讨论,对赣州市的发展作出定位,并代表省委交给赣州市一个重要的历史使命——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
       他强调,没有赣州的全面小康,就没有全省的全面小康。赣州市要确保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要在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上勇挑重担,让赣州成为全省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支撑。
       炳军书记曾在全市城市工作会议上,就建设怎样的城市的问题指出:
       ● 要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彰显赣州地域特色,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和赣粤闽湘四省通衢的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
       ● 要建设经济繁荣的城市,打造全国稀有金属产业基地和先进制造业基地,成为支撑江西南部和赣粤闽湘四省边际经济崛起的重要板块。
       ● 要建设宜居宜业的城市,让人民生活更加殷实、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 要建设生态优美的城市,打造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让市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 要建设富有气质的城市,打造红色文化、客家文化、宋城文化交相辉映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使赣州成为本地人自豪、外地人向往的城市。 
       日前,赣州围绕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和赣粤闽湘四省通衢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的总体目标,印发了《赣州市城市设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到2019年达到总体城市设计全面统筹指导,城市设计管理制度齐全,实施管控机制完善的工作局面,使历史文脉得到延续,城市特色得到塑造,城市功能得到完善,城市活力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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