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江西省企联网 http://www.jxqlw.org/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企联概况 新闻动态 企业文化 劳动关系 创新成果 职业经理人 领导讲话 政策法规 在线咨询
特别关注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特别关注
我省积极发挥失业保险功能 提升参保职工职业技能
信息来源:江西省人社厅 发布时间:2017年6月26日 浏览:2279 次

      为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鼓励和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6月19日,省人社厅联合省财政厅共同出台了《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技能提升补贴的条件范围、申领程序以及发放标准等有关问题。

      《通知》规定同时符合依法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及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通知》明确了申领程序,一是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在取证后的12个月内,可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逾期不予受理。二是审核。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联网查询、参保缴费信息比对等方式,审核相关材料。三是公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参保地人社部门官网公示补贴人员名单、补贴数额及取得证书等级和时间等情况,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四是拨付。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于每月5日前汇总并向参保地财政部门申请补贴后,直接发放至申请人本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同时,明确了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补贴1000元,中级(四级)补贴1500元,高级(三级)补贴2000元,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享受一次,紧缺急需职业(工种)补贴标准可在此基础上最高可上浮10%。

      《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提升经办服务能力,将受理、审核、发放、监督等工作纳入信息化管理,简化申报材料,优化审核流程;加大监督管理力度,通过信息比对甄别证书真实性,制定审核、公示、拨付、监督等制度,严防冒领、骗取补贴;抓好政策宣传落地,深入企业、街道、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解读和宣传活动,确保每个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能享受到政策。

打印】   【关闭

江西企联-江西省企业联合会,江西省企业家协会官方网站

维护电话:0791-86351537 版权所有 © 2007-2011 江西省企业联合会.江西省企业家协会 赣ICP备11007887号
地址:江西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北二路100号 邮政编码:330046 技术支持:新派南昌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