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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确保7月底前发放到位
信息来源:人民网 发布时间:2019年7月4日 浏览:2734 次

3日下午,江西省人社厅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有关情况。记者获悉,按照江西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江西省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要求,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预计全省将有339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

《通知》规定,今年江西省调整的人员范围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根据人社部、财政部文件精神,按照省政府民生工程要求,江西省2019年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略高于全省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企业平均增幅略高于机关事业单位平均增幅的原则确定。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兼顾公平与效率。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退休人员按每人每月38元增加;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企业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挂钩,对缴费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人员,按每满一年增加3元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每人每月按本人2018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2.8%增加。例如,企业退休人员张某,缴费年限30年,2018年底已满70周岁,现基本养老金3000元。按照规定,此次定额调整增加38元,挂钩调整增加90元(30年乘以缴费年限3元一年),高龄倾斜增加30元,共计增加158元,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为3158元。

同时,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规定,选择一次性缴费参保的超过退休年龄人员,继续执行统一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政策。

根据国家规定,江西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要求,企业退休人员调增的基本养老金(含从2019年1月起补发的资金,下同), 要确保在7月底前发放到位;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增的基本养老金,也要确保在7月底前基本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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