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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6月1日起施行财产和行为税十税合并申报
信息来源:江西日报 发布时间:2021年5月10日 浏览:1414 次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按照要求,江西将从今年6月1日起,施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届时,江西省纳税人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当纳税人新增税源或税源变化时,需先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原有关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等6项与合并申报工作相关的文件及条款同时废止。

施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是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具体实践,纳税人在原有分税种申报表的基础上合并申报,并且合并申报支持不同纳税期限的税种同时申报,精简了申报表单,减少了申报次数。另外,通过优化系统功能和税收数据共享,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后可实现表单自动预填、信息自动带出、数据自动校验,减少人工操作,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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