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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届江西省企业 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通知 |
信息来源:省企联 发布时间:2018年5月22日 浏览:4409 次 |
各设区市工信委、企业联合会、省直各有关部门、企业团体、省属集团公司、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部署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部署,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关于持续推进管理创新的要求,落实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1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引导企业创新管理体质增效的指导意见》及赣府厅发【2017】100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企业创新管理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精神,总结推广全省企业管理创新经验,推动企业提质增效和创新发展,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对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定义和要求,在省工信委的领导下,江西省企业联合会、江西省企联企业管理现代化委员会将组织开展第二十届全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申报、推荐与审定工作。江西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和推广活动在中企联、省工信委、省国资委的关心指导下,已连续组织开展了十九届,共审定发布成果1344项,其中获国家级成果76项。这项活动对推动我省各类企业不断深化改革、加强管理、促进创新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为组织做好第二十届江西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申报、推荐、审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成果应当结合企业适应、把握、引领新常态,在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中的创新与实践,突出以下重点:技术改造与自主创新、协同管理与共享发展、智能化改造与“互联网+”管理、提质增效与转型升级、品牌培育与质量提升、“双创”管理与商业模式创新、市场开拓与国际化经营、产能优化与服务型制造、国有企业改革与混合所有制发展、集团管控与集约管理、绿色发展与社会责任管理等。
二、推荐单位要遵照《江西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审定和发布办法》(简称《办法》)的规定,努力发掘各系统优秀管理创新经验,引导企业认真总结、按时申报;在广泛发动企业申报的基础上,严格掌握标准,择优推荐,突出申报成果的创新性、科学性、实践性、效益性和示范性。同时,要结合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特点,做好相关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申报推荐工作。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企业联合会要加强沟通,共同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三、 申报、推荐成果,应按照《办法》和《第二十届江西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推荐报告书》(附件2)办理;成果主报告按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主报告撰写要求》(附件3)撰写。
四、 本届成果报送按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过期不列入本届审定范围。
五、拟在第二十届江西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中向国家择优推荐申报第二十五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获得国家级一、二等奖的企业,在申报江西省管理创新示范企业等荣誉时作为加分项。
六、江西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组织、审定、发布等具体业务工作由江西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承办。有关事宜请与承办单位直接联系。
联系人:谷建忠 张 燕 朱嘉珺 地 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南一路5号江西省粮食局大楼11楼 江西省企业联合会管理现代化办公室 电 话:0791-86293801 邮 编:330046 邮 箱:632795758@qq.com
附件:1、江西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审定和发布办法 2、第二十届江西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推荐报告书 3、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主报告撰写要求 相关附件(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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