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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三届江西省企业管理 现代化创新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5月5日 浏览:2734 次

各设区市企业联合会、省直各有关部门、企业团体、省属集团公司、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及省委《关于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激发优秀企业家精神的实施意见》(赣发【2018】28号)精神;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1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引导企业创新管理提质增效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6】245号)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企业创新管理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7】100号)精神,深入推进管理创新,加快企业高质量发展,总结推广全省企业管理创新经验,推动企业提质增效和创新发展,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对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定义和要求,江西省企业联合会.江西省企业家协会、江西省企联企业管理现代化委员会将组织开展第二十三届全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申报、推荐与审定工作。江西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和推广活动在中企联、省工信厅、省国资委的关心指导下,已连续组织开展了二十二届,共审定发布成果1840项,其中获国家级成果100项。这项活动对推动我省各类企业不断深化改革、加强管理、促进创新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为组织做好第二十三届江西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推荐、申报和审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成果应紧密结合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复工复产情况,着重体现企业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国家“十四五”规划,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最新管理实践,突出以下重点:稳增长与创新发展、保链稳链与“双循环”构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与世界一流企业建设、数字化转型与智能化升级、国家重大工程实施与复杂系统工程管理、企业创新联合体构建与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商业模式创新与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与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混合所有制改革与人才激励、组织变革与管控模式调整、共建“一带一路”与国际化经营合作、绿色低碳发展与“双碳”管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与合规管理、降本增效与质量提升、弘扬工匠精神与品牌培育、新型城镇化建设与乡村振兴等。

二、成果申报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成果申报单位包括在我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各个行业、各种所有制、各种规模的企业。大型企业集团所属的分公司(或相同性质的生产企业)以及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也可作为创造单位申报。企业申报的成果,除“抗疫复产”经验外,截至2022年6月30日必须实施满一年以上。

三、成果内容以主报告形式反映(具体要求参见附件2),并按推荐报告书规定表式和要求(具体要求参见附件1)进行推荐、报送。每项成果需报送书面材料(推荐报告书和主报告)一式一份,同时以U盘形式报送相应电子文本(word格式)。主报告和推荐报告书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在审定过程中直接淘汰。

四、推荐单位要遵照《江西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审定和发布办法》(附件1)(简称《办法》)的规定,努力发掘各系统优秀管理创新经验,引导企业认真总结、按时申报;在广泛发动企业申报的基础上,严格掌握标准,择优推荐,突出申报成果的创新性、科学性、实践性、效益性和示范性。同时,要结合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特点,做好相关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申报推荐工作。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企业联合会要加强沟通,共同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申报、推荐成果,应按照《办法》和《第二十届江西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推荐报告书》(附件2)办理;成果主报告按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主报告撰写要求》(附件3)撰写。

本届成果材料推荐、报送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过期不列入本届审定范围。推荐单位要在广泛发动企业申报的基础上,严格掌握标准,突出申报成果的创新性、科学性、实践性、效益性和示范性,择优推荐,特别是要注意挖掘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管理经验,做好相关申报推荐工作。成果推荐、审定过程中,不得增加企业负担,不以任何形式向企业索派费用,防止借此对企业进行检查评比。

、拟在第二十三届江西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中向国家择优推荐申报第二十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获得国家级一、二等奖的企业,在申报江西省管理创新示范企业等荣誉时作为加分项。江西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级别。对成果的创造单位和创造人,将在江西省企业管理创新大会上颁发单位证书和个人证书。入围成果将由江西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公开出版发行并享有版权,择优推荐给媒体、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等单位进行宣传推广和教学研究,及组织典型经验交流等。

、江西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组织、审定、发布等具体业务工作由江西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承办。有关事宜请与承办单位直接联系。

联系人:宋钰 胡叶梅

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南一路5号江西省粮食局大楼1108室

江西省企业联合会管理现代化办公室

话: 0791-86272169 编:330046

:563081371@qq.com

附件:1、江西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审定和发布办法

2、第二十三届江西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推荐报告书

3、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主报告撰写要求


江西省企业联合会.江西省企业家协会

江西省企联企业管理现代化委员会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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