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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地税部门推行联合办税
信息来源:江西日报 作者:张志勇 发布时间:2014年6月11日 浏览:1854 次

  6月10日获悉,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日前联合出台《关于推行联合办税工作的指导意见》,决定在全省税务系统全力打造“五合作”办税模式,推出“十联合”办税内容,通过整合国、地税税收管理资源,降低纳税和征管成本,让纳税人享受“,”的便利。

  “五合作”办税模式,即互设窗口、共同进驻、委托代征、信息互换、并联审批。国、地税分别在对方办税服务厅增设办税窗口,架设网络专线,互派办税人员,对纳税人原本需要到对方办税服务厅办理的相关涉税业务实行“专窗受理,一厅通办”;建立联合办税服务厅或以国、地税办税服务厅整体入驻行政审批中心的方式,双方办税人员搭对值守一个办税窗口,做到“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在农村地区设置了农村分局的一方,接受委托为对方代征零散税收,可派人或由当地政府委派人员,实行“一人双机双系统”,实现国、地税业务“一窗通办”;国、地税及时交换税源信息,实现对税源的有效监控;对涉及国、地税双方共同办理的涉税行政审批事项,由联合办税窗口统一协调,内部流转,同步审批,限时办结。

  “十联合”办税内容,包括联合提供咨询辅导,共同筹划部署日常税收宣传和咨询辅导;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将税务登记、税种登记、一般纳税人认定等涉税事宜,实行并联受理;联合评定纳税定额,执行统一的定税标准;联合受理申报征收,在代开发票、“双定户”超定额补税时相互委托代征税款;联合开展发票管理,共同受理纳税人的发票领购等业务;联合获取涉税信息,共同收集、使用和保管相关部门提供的涉税信息,依法保障信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联合进行税收分析,共同发布重点税源企业分行业税负标准和税负预警指标;联合实施税收评查,对重大税源变化实行联合调查,对共管户联合开展实地核查;联合评定信用等级,统一评定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联合维护纳税人权益,建立国、地税双方联动的纳税人维权事项快速处理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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