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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谈跨境电子商务试点:不存在分批推广问题 |
信息来源:中国网 发布时间:2013年9月27日 浏览:1991 次 |
中国网9月27日讯(记者 遥然)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城市试点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在全国扩围。对此,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司长李晋奇26日在商务部电子商务专题发布会上透露,试点不像示范城市一样不存在第一批第二批的问题,制约跨境问题主要是宏观、结汇等政策问题。只要解决这些问题,全国都可以尝试推广。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已转发由商务部会同发改委、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等9个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的《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纳入海关的出口贸易统计,提出了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的支持政策以及出口检验、收结汇等6项具体措施,这些措施已经在上海、杭州、宁波、重庆、郑州等五个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实施,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在全国有条件的地区全面推广。 对于试点城市推广情况,李晋奇在发布会上透露:“试点不像示范城市一样不存在第一批第二批的问题,制约跨境问题主要是宏观、结汇等政策问题。只要解决这些问题,全国都可以尝试推广。”他称,这次是根据有关领导的指示精神,全国有条件的地区到10月份都可以尝试是因为试点并不是“分批授牌、示范领导”。只要提出问题,组织了当地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大家都可以尝试。 李晋奇坦言,电子商务有其独特性,不是仅靠商务部一家部门推行,有一些基础配套,如发展部门、工商部门、质监部门都需要相互配合。商务部发动企业提问题,当地政府能解决当地解决,解决不了的由中央解决。如果最终这些政策解决了,全国都普惠了,都享受到这一政策。10月1日是节点,全国都在积极推动尝试。在这个过程中商务部会跟踪一些情况,并及时解决,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中国网财经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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