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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企联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
信息来源:赣州市企联 发布时间:2014年4月3日 浏览:3347 次

    一、全覆盖地组织学习。省企联把2014年定为《条例》宣传贯彻年,把对《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列为企联今年工作的重点。并拟在上半年组织一次全省学习《条例》知识竞赛,以检验学习效果;下半年拟与省人大组织对《条例》执法情况大检查,以检查全省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根据省企联的部署,我们要求上半年重点要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一是企联系统要率先学习,深刻理解《条例》出台的目的、意义,切实把握《条例》的内容,特别要明确《条例》赋予企联组织作为企代表组织应履行的维权职责和方式,依法服务企业。二是要迅速的将《条例》发送给各会员单位、各企业,要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以及会刊、网站、简报等,多角度、全方位把《条例》及《条文解读》等宣传到企业广大职工和经营者中去,提高公众对《条例》的知晓率。三是开展送法下基层、送法进企活动,上门服务,为企业释疑解惑、排解难,做好维权工作。四是印好文件、资料,主动上门向同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工信、人保、国资、工业园区、工会、工商联等汇报和通报好((条例》的精神,争取各部门的视和支特、把《条例》宣传到社会的方面面条例贫彻营造良好氛围。

    二、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条例》立法来不易,不只是写在纸上、挂在网上、贴在墙上,喊在嘴上,而是要运用它,发挥它神圣的作用。关键在于贯彻落实。一是要请法律专家或法律工作者为企业和企业家对《条例》进行宣讲和解读,只有学懂、学深、学透,才能把握它的实质,才能运用它。企业经营者是掌握和运用《条例》的关键人物,企业经营者必须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学会运用《条例》等法律武器保护企业权益。二是要按照《条例》要求,建立企业权益保护工作机制。我们要努力推动市、(市、区)企业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那么,要把企联组织自身建设搞好。我们要求没有成立企联组织的县(市、区)企联组织工作站,尽快拿出方案,主动与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取得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争取上半年都能把企联组织建立起来;已建立企联组织但因各种原因不健全的,要尽快进行调整,对于会长人选能高配的尽可能高配,以便工作的开展。以保障企联作为企业雇主和企业代表组织一方参与到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和企业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中去。三是为迎接年底省企联拟与省人大开展《条例》贯彻情况执法检查,应深入到企业和有关单位调研、座谈,了解《条例》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有关行政部门、执法部门自觉执行《条例》,保护企业权益;企业主管部门及企业代表组织等运用《条例》为企业和企业家维权服务;企业和企业家利用《条例》作为护身符保护自身权益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典型案(事)例。

    三加强上下沟通和信息交流。各县(市、区)企联及工作站,要及时将《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交流。要充分运会刊、简报、网站等将本县(市、区)《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及时进行通报。上半年有学习宣传情况的总结汇报材料,下半年有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材料。市企联将及时把各县(市、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维权典型案例在《赣州企联网》、《赣州企业》杂志、《赣州企联通讯》上进行宣传并同时报送省企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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