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江西省企联网 http://www.jxqlw.org/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企联概况 新闻动态 企业文化 劳动关系 创新成果 职业经理人 领导讲话 政策法规 在线咨询
特别关注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特别关注
钢铁水泥行业要发排污许可证
信息来源:江西日报 作者:陈璋 发布时间:2017年8月25日 浏览:2210 次

      根据国务院相关要求,日前,我省开展了钢铁、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纳入发证范围的水泥工业企业应于2017年10月31日完成申请工作,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核发工作。纳入发证范围的钢铁工业企业应于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申请工作,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核发工作。

      环保厅表示,此次钢铁工业排污许可证发放范围为含有烧结、球团、炼铁、炼钢或轧钢等生产工序的排污单位。其中,除年产50万吨及以上冷轧外的钢压延加工企业实施排污许可简化管理。水泥工业排污许可证发放范围为水泥(熟料)制造及其配套的水泥原料矿山开采、散装水泥转运等排污单位,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排污单位和独立粉磨站排污单位。其中,独立粉磨站企业实施排污许可简化管理。

      省环保厅将负责全省排污许可证核发与管理的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各地市环保局开展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负责本辖区钢铁、水泥工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其中实施简化管理的排污许可证由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核发工作。

打印】   【关闭

江西企联-江西省企业联合会,江西省企业家协会官方网站

维护电话:0791-86351537 版权所有 © 2007-2011 江西省企业联合会.江西省企业家协会 赣ICP备11007887号
地址:江西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北二路100号 邮政编码:330046 技术支持:新派南昌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