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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2015年度全国企业文化优秀成果、全国企业文化优秀案例、全国企业文化建设突出贡献人物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省企联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26日 浏览:3230 次

 

        中国企业联合会

 

 

        中国企业家协会

 

 

中国企联业字[2014]17号

 

 

 

关于开展2014~2015年度全国企业文化优秀成果、全国企业文化优秀案例、全国企业文化建设突出贡献人物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企业联合会(企业管理协会)、企业家协会,全国性企业团体,中央企业及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经济新常态下我国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企业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我会联合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和浙江大学,共同开展2014~2015年度全国企业文化优秀成果、全国企业文化优秀案例和全国企业文化建设突出贡献人物评选表彰活动。这项活动是经国务院清理整顿评比、达标、表彰后批准保留的评选表彰项目,每两年举办一次。活动自2002年创建以来,共举办了十届,表彰了企业文化优秀成果405项、企业文化优秀案例155个、企业文化建设突出贡献人物61人,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的企业文化建设,受到企业界、经济界、学术界等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大力支持。为做好2014~2015年度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活动总体安排

(一)基本程序此次评选表彰活动按照推荐申报、项目评审和表彰宣传三个程序进行。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30日。

(二)评选范围。在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法人地位的各地区、各行业、各种所有制的企业所创造的企业文化建设成果和案例,及上述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三)设立奖项。本次活动设有:全国企业文化优秀成果、全国企业文化优秀案例和全国企业文化建设突出贡献人物三类评选表彰项目。

(四)推荐申报。在自愿参评的前提下,为保证申报项目质量和突出评选表彰的典型意义,各推荐单位名额要求在三类奖项中选择1~2个类别,每类均为1项,同一企业只能推荐申报1项。推荐单位与名额要求如下: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企联(企协)、企业家协会,推荐1~2项;

2、各副省级城市企联(企协)、企业家协会,推荐1项;

3、各全国性企业团体、全国性行业协会,中国企联代管协会,推荐1~2项;

4、中央企业,或在行业或在全国具有代表性和较大影响力的企业可自荐或推荐1~2项。

(五)表彰形式。对经评审确定表彰项目的企业和个人,在2015年举办的全国企业文化年会开幕式上集中进行表彰,为获奖企业和突出贡献人物颁发奖牌,为成果和案例的主、参创人员颁发证书。集中表彰后将陆续开展后续典型推广活动。

二、评选表彰项目及申报要求

(一)全国企业文化优秀成果

1、申报条件。

(1)企业文化对推动企业科学发展在某个特定领域取得突出成就。

(2)取得突出成就的企业文化要符合三个具体条件:一是具有先进性。有先进的理论基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与时代要求相适应,反映时代精神;二是具有系统性。能够以系统的目标体系、工作体系、考核体系融入经营管理全过程,纳入企业发展长期战略;三是体现实效性。能够以企业一致的价值追求形成高度的文化自觉,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能够引领方向、引导创新、创建和谐,推动可持续发展。

(3)申报企业原则上要建立企业文化运行体系5年以上。

2、申报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推荐单位对所推荐申报对象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1)撰写成果报告。企业文化成果体现在文化对企业经营管理产生积极影响的各个领域和各个方面,包括发展战略、组织流程、人力资源、品牌形象等。

成果报告需要按照申报条件认真撰写,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的总体情况,企业文化体系描述,企业文化成果实施的背景,遇到的主要问题和工作难点,采取的主要措施、做法和理论依据,取得的主要经验和成绩,实施成果后在经营绩效、员工素质、管理效率、品牌和社会影响力等方面发生的显著变化。要求主题突出,语言精炼,事例恰当,可结合图表、模型等,字数在4000~6000字之间。

(2)填写2014~2015年度全国企业文化优秀成果申报表(附件一)。主要创造人填写1~2人,参与创造人不超过4人。企业的上级主管单位和推荐单位的人员,以及外单位咨询人员不列为创造人。撰写成果概述,要求精炼概括本企业的企业文化特色、企业文化建设经验和取得的突出业绩,字数在800字以内。

(二)全国企业文化优秀案例

1、申报条件。

    (1)申报案例须以企业文化优秀成果为基础,与优秀文化成果实践相一致,要求实践和理论价值更高,社会影响力更大(如海尔文化激活休克鱼的案例,用联想文化整合全球员工的案例等)。

(2)案例选题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意义,能够反映我国企业当前开展企业文化建设的典型做法和主要关注的问题。

(3)案例能够依据事件内容作理论提炼,案例文本水平应达到或基本达到高校案例库收录标准,使案例在宣传推广中能够产生积极的正面影响和示范作用。

2、申报要求。

(1)撰写案例文本材料。案例文本材料要符合编写案例的一般规范,应包括主题和关键字、背景描述、问题和主要矛盾、决策点和实施策略、成效评估等,要求材料真实详尽,结构清晰完整,文字通畅易懂,分析符合逻辑,结论合理可信,字数在6000~8000字之间。

(2)填写2014~2015年度全国企业文化优秀案例申报表(见附件二),主要创造人填写1~2人,参与创造人不超过4人。撰写案例概述,重点说明问题、决策点和成效,并有一定理论总结,字数在800字以内。已经收入高等院校的案例,在申报时须说明案例名称、被收入时间和主要编著者等必要说明的情况。

(三)全国企业文化建设突出贡献人物

1、申报条件。

(1)候选人须能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和推动企业文化建设,对本企业文化建设的有效开展有独特建树和贡献,在行业和社会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2)候选人所在企业文化建设成就显著,能够为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企业文化建设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

(3)候选人身份主要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等,大型骨干企业可为企业副职以上负责人。候选人原则上需担任企业主要领导职务并主管企业文化工作5年以上。

2、申报要求。

(1)撰写候选人事迹材料。企业文化是企业家经营哲学、价值追求和管理思想的集中体现,是企业家给予社会和企业的宝贵财富。候选人事迹材料要通过对企业家的经营哲学、价值追求和管理思想的提炼,对企业家品格、知识素养、个人气质和管理风格等方面的概述,展示候选人在企业文化建设工作方面的业绩,可以列举生动的文化故事和事例,字数在5000字以内。

(2)填写2014~2015年度全国企业文化建设突出贡献人物申报表(见附件三),撰写候选人事迹概要,主要表述候选人在倡导和推动企业文化建设方面表现的主要事迹、在实践和理论探索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做出的贡献,字数在800字以内。

三、评审办法

(一)建立评审组织机构。由我会负责,成立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

(二)严格按标准和程序组织评审。评选审定工作由我会组

织有关专家并参考社会评价进行。分初审、复审和审定三个阶段。

1、初审。由评选表彰活动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主要包括申报对象资格审核、申报材料的规范审验以及申请数量等。初审合格者进入复审程序。

2、复审。将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提交评委,采用单审和交叉审核办法进行复审,依据评审规则和标准打分、给出复审意见,同时组织专家到相关企业进行实地考察。由评选表彰活动办公室汇总审核结果及相关调研情况,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评议,依据活动总体办法和要求确定提交终审的名单。

3、审定。根据复审意见和公示情况,召开专家评审委员会会议,按照表彰总体要求最终确定2014~2015年度全国企业文化优秀成果、优秀案例的企业名单和全国企业文化建设突出贡献人物。

四、表彰及宣传推广

(一)表彰。对三类评选结果在2015年举办的全国企业文化年会开幕式上进行公开发布和表彰,并在新浪网、《中国企业报》、中企联合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和专题报道。

(二)宣传推广。对受表彰的企业和个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联合中央电视台、《企业管理》杂志和新浪网、中企联合网等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和宣传推广;将优秀案例和部分优秀成果收入中国企联企业文化案例库,同时推荐入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重点院校教学案例库,并组织举办专题论坛等。

(三)培育全国企业文化示范基地。通过相关程序的审查,推荐部分受表彰企业为“全国企业文化示范基地”候选单位。

五、工作要求和有关事项

(一)有关单位要按照本评选表彰办法积极推荐和申报。申报评选实施过程中要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评选表彰活动的公正性和示范意义。推荐和评选中不得以任何形式给企业增加负担。推荐单位应积极配合评选、表彰工作,安排组织对申报企业和候选人的考察、答疑,并负责联系获奖企业和突出贡献人物本人参加表彰大会。

(二)将按要求填写的申报表和申报材料(成果报告、案例文本材料、候选人事迹材料)一并盖章。报送材料一式三份,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意见后,连同电子版一并传送至评选表彰活动办公室,人物候选人还须提交免冠、正面彩色二寸近照(电子版)1张。

评选表彰活动日常工作由评选表彰活动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设在中国企联企业文化工作部。

  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1号楼110室

联系人:蓝传仿  陈西  李德洁  陈瀚舟  王吉伟  赵晓雁

电  话:(010)68701124  68701126  68701150  68701148

68703074  68418109

  真:(010)88413206

E-mail:qywh@cec1979.org.cn

  址:www.cec1979.org.cn

 

附件:一、《2014~2015年度全国企业文化优秀成果申报表》

二、《2014~2015年度全国企业文化优秀案例申报表》

三、《2014~2015年度全国企业文化建设突出贡献人物申报表》

 

 

 

               二一四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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