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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
信息来源:省企联 发布时间:2015年2月11日 浏览:3245 次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近年来,各地企联工作地点、联系电话以及负责雇主工作的人员变化较大,使中企联与地方企联之间,以及地方企联相互之间的联系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为了加强中国企业联合会雇主工作部与地方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之间和地方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相互之间的沟通和联系,请地方企联认真填写下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兵团企联填表一、表二;拟加入通讯录的地级行政区企联填表三、表四;县级行政区企联填表五、表六),并在一周内(2月10日前)报到我部,我部将汇总各地情况,整理出新的《中国企联雇主工作通讯录》下发。
中国企业联合会雇主工作部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日
附件:表格 表一: 省级行政区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基本情况填报表 表二:省级行政区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雇主负责人填报表 表三:地级行政区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基本情况填报表 表四:地级行政区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雇主负责人填报表 表五:县级行政区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基本情况填报表 表六:县级行政区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雇主负责人填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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