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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2年第二期高级职业经理资格认证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6月12日 浏览:4206 次

赣企联〔2012〕19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提出的“建立以能力业绩为导向、科学的社会化的人才评价机制”和“探索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的精神,按照省委苏荣书记关于“培养造就一批有敏锐战略眼光、有强烈开拓精神、有干大事创大业抱负、有胆识勇气魄力、有丰富管理经验、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企业家”的要求,江西省企业职业经理人任职资格培训办公室决定,于7月下旬在南昌举办2012年第二期高级职业经理资格认证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坚持“高标准、高起点、严把关”和“考培分离,加强指导,强化监督,总量控制”的原则,重在以学习培训促能力提升,努力培养造就一支职业化、现代化、国际化的企业职业经理人才队伍,为实现我省“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提高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培训对象

     符合中国企联《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标准》规定的高级职业经理人申报条件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以上职称,从事企业管理岗位工作满8年,并具备3年以上从事企业总经理级或独立经营单位经理级正职管理岗位工作经历。

2、已取得中级职业经理资格证书,具有高级以上职称,从事企业管理岗位工作满8年,并具备3年以上从事企业总经理级或经营单位经理级管理岗位工作经历。

3、企业经营管理业绩突出,申报认证人员的学历、职称及工作年限等条件可适当放宽。

符合以上申报条件之一即可。

三、培训目的

     依据中国企联制定的《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标准》规定,培训项目完成后达到如下目的:

·提升作为高级职业经理所需具备的核心能力;

·掌握企业持续发展应具备的关键要素和相互关系;

·提升统领企业运行全局的实践能力;

·掌握动态的资源配置和市场应变能力;

·通过高级职业经理职业知识考试和职业能力测评。

四、培训内容及师资

1、通过“企业运行立体模型”的演练和互动,使职业经理人能站在企业全局高度,发现企业运行中的问题并提出有效的改善措施。

2、采用案例的形式,分析制定战略变革方案,掌握实施战略变革计划过程和监控方法,提高选择战略方案能力。

3、针对高级经理的职业知识与职业能力要求,突出能力训练和综合素质提升。

4、本期课程由我国职业经理人培训专家和我省具有多年实践教学经验的有关资深教授主讲。

五、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期7天。具体培训时间、地点,报名后另行通知。

六、考核认证

1、学员能力训练随课程进行,教师给出评分;培训知识考试和认证知识考试合并为职业知识笔试,教师阅卷评分。

2、凡通过能力训练和知识考试合格者,将由中国企业联合会高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培训中心和认证管理办公室颁发《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培训结业证书》。

3、凡获得上述培训合格证书,通过认证阶段能力测评并对其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进行综合评价后,认证通过者,将由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颁发《高级职业经理资格证书》。

七、收费标准

    培训认证费7600元/人(含认证培训费、教材费、讲义费、认证考试测评及认证费、证书及管理费等)。

八、其它

1、报名需填写《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申报登记表》(此表可登陆网站:www.cpmq.net.cn下载)。

2、《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申报登记表》及相关材料请交省企联培训咨询部。联系人:张祯荣、沈慧电话:0791-86211527

省企联职业经理资格认证地方工作站:南昌共图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赵子新电话:0791-82060008

3、汇款方式银行汇款:户名:江西省企业联合会;开户行:南昌市工行北京西路支行;帐号:1502206009022144106。

4、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工信委将取得高级职业经理人认证资格人员的相关资料录入“江西省职业经理人人才库”,作为今后任职、晋升和取得相应职称的重要依据。

 

附件:《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申报登记表》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

                                                           

                                                                                   学员学号:

                                                                                  资格证书号:

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

申报登记表

 

名:

 

工作单位:

 

务:

 

填表日期: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管理办公室

 

 

以下由申报人填写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月日

像片

民族

籍贯

政治面貌

最高学历

学位

专业

职称

工作

单位

职务

从事管理工作年限

任现职务年限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邮编

企业联系人

电话

手机

电子信箱

企业性质

所属行业

上级主管部门

企业成立时间

注册机关

主要产品(服务)

指标名称(万元)

上一年度指标

全国同行业平均水平

评价结果

净资产

销售收入

利税总额

经营状况

三年平均增长率

指标名称

(万元)

第一年

基期

第二年

中期

第三年

(上一年)

三年平均

增长率

%

与全国同行业

平均水平比较

%

评价结果

净资产

销售收入

实现利税

 

申报认证级别

通用职业经理人

高级职业经理(特殊贡献人才)

高级职业经理

职业经理

专业职业经理人

高级()职业经理

()职业经理

学习简历

起止日期

毕业(学习)

院校

专业

学位

证书编号

主要经营管理工作简历

起止日期

工作单位

职务

 

 

 

 

 

 

 

 

 

 

 

 

 

 

,

自我

评价

主要

经营

管理

业绩

经营

管理

业绩

请用A4纸打印,限3000字。

(必填)

管理

创新

成果

理论

研究

成果

请用A4纸打印。

(选填)

获得

主要

荣誉

获奖

情况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全国500强企业

中国企联优秀创业企业家中国企联优秀管理创新成果主创人

其它:

附件材料

序号

附件名称

份数

1

本人二寸免冠照片

2张(背面铅笔签名,申报表另贴照片)

2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

3

本人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3

4

本人最高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3

5

本人主要荣誉证书复印件

3

6

本人企业经营管理业绩材料

3

7

企业经营业绩证明(独立经营单位在经营业绩栏盖章亦可)

3

本人签字: 本人所在单位盖章:

 

 

以下由认证培训机构及判卷人填写:

 

培训地点

培训日期

20 -

培训机构负责人

或责任教师签字

培训机构盖章

20

培训考核成绩

知识

能力训练

总合

判卷人签字

培训考核结果

20

注:本表封面右上角学员学号由认证培训机构填写。学员学号由培训机构在申请的培训批号后加四位自然序号组成。

培训机构是指中国企联系统各地方、行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培训机构以及承担培训任务的合作机构。

培训考核成绩中知识考试和能力训练均为原始成绩,两项成绩总合在150分以上培训结果填合格,低于150分填不合格;若学员未参加能力训练,则一律为不合格

 

 

以下由认证机构填写

 

认证地点

认证考试及

测评成绩

品德

签字:

知识

签字:

能力

签字:

业绩

签字:

总合

认证结果

认证机构盖章

注:认证考试及测评成绩栏中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应按《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标准》中权重表换算后填写。总合为上述四项成绩的合计,60分为通过。

需有2名以上取得《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人员证书》人员对认证考试及测评成绩审核无误后在相应栏签字。

认证结果栏填通过不通过

本表封面资格证书号由认证管理办公室填写。以下由同级认证管理机构及认证管理办公室填写

以下由同级管理机构及认证管理办公室填写

同级认证管理

机构审核

认证管理机构(盖章)

年月日

证书发放意见

认证管理办公室(盖章)

年月日

注:本表可从中国企联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网(www.cpmq.net.cn)下载,用A4纸打印。亦可由各地方(行业)认证管理机构自行印制。

本表各项分别由申请人、认证培训机构、认证机构、认证管理机构和认证管理办公室填写、盖章。各项务必填写完整、清晰,不得涂改,信息填写不完整,下一个工作机构有权退回重新填写。

本表一式两份,在认证工作全部结束后全部寄送认证管理办公室,认证管理办公室签署完证书发放意见并盖章后将其中一份退认证机构存档(如申请人单位需存档可将原件交申请人,认证机构留复印件存档)。

报中国企联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管理办公室的一套申报材料用于存档,请按照下列顺序在左侧用两枚钉书钉装订成册。(1)申报表(填写完整、本人签字、粘贴照片、加盖公章);(2)身份证复印件(务必清晰);(3)最高学历证明;(4)最高职称证明;(5)本人主要获奖证明(国家、省、部级);(6)经营管理业绩材料(其他材料不必装订)。另一份申报表可不附附件。

推荐高级职业经理(特殊贡献人才)相关地方、行业应在同级认证管理机构审核意见栏签署同意推荐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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