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通知 |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文件通知 |
关于发布与推广第二十三届江西省企业 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通知 | |||
信息来源:省企联 发布时间:2023年4月24日 浏览:1332 次 | |||
各设区市企业联合会、省属集团公司、省直企业团体、成果创造单位、有关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1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引导企业创新管理提质增效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6】245号)以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企业创新管理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赣发【2017】100号),根据《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三届江西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通知》(赣企联【2022】6号),江西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组织开展了第二十三届江西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申报、推荐与审定工作。截至2022年12月底,共收到并受理企业申报材料116项。经组织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团体有关专家初审、终审,有112项被审定为第二十三届江西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其中一等成果52项、二等成果36项、三等成果24项,现予以公布(名单详见附件)。 第二十三届江西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充分反映了各类企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在深入推进国企国资改革、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数字化转型与智能化升级、优化集团管理模式等方面的最新实践,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参考,为其他企业提供了可学习借鉴的成功经验,为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进行企业管理科学研究与教学提供了实践案例。 现就本届成果宣传推广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组织做好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资改革函〔2003〕62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中小企业参加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参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务院2003年第396号令)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科学技术部1999年第一号令),结合江西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奖励办法,对获得一、二、三等奖成果的创造者给予适当奖励。请有关部门和企业领导督促落实,以促进企业不断提升管理创新能力。 二、各设区市、各行业要积极组织和引导企业创新管理提质增效,加强相互交流和学习借鉴,进一步完善管理创新成果工作体系,持续提升企业管理现代化水平。 三、为表彰成果申报的组织推荐单位,本届特设组织奖,获“第二十三届江西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组织奖”的单位为: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昌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直升机设计研究所。
附件:第二十三届江西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名单
2023年4月18日
相关附件(点击下载):关于发布与推广第二十三届江西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通知 |
|||
【打印】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