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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江西省企联系统先进 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
信息来源:省企联 发布时间:2023年4月24日 浏览:1371 次 |
各设区市、县(区)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省级行业协会、省直企业团体、有关团体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和发挥全省企联组织和企联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全省企联基层组织机构创先争优,共同推进企联系统各项工作的顺畅高效开展,助力全省企联事业高质量发展,经我会研究决定,将开展2022年度全省企联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集体 (一)推荐范围 各设区市、县(区)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省级行业协会、省直企业团体。 (二)推荐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精神统领企联工作。 2、积极部署防疫工作,组织属地会员企业在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积极组织相关企业捐赠物款,积极落实政策,保障民生,全力配合政府做好疫情防控防疫的工作。 3、引导帮助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适应新常态、展现新作为,促进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4、积极开展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努力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5、拓宽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不断开创企联工作新局面。 6、加强企联系统的工作联系与相互配合,认真协助完成省企联布置的江西企业100强暨中国企业500强、管理创新、“一杰三优”评选、企业文化建设等相关工作。 二、先进个人 (一)推荐范围 各设区市、县(区)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省级行业协会、省直企业团体、企业企协的工作人员,团体会员单位热心支持企联活动的积极分子。 (二)推荐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高的企业管理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积极为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献计献策。 3、积极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4、热心支持企联工作,出色完成企联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 三、申报评选 1、先进集体由各级企联组织根据推荐条件申报,经推荐单位审核同意后,填报2022年度全省企联系统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一)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 2、先进个人由各级企联组织根据推荐条件,各推荐1—2名候选人,填报2022年度全省企联系统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二)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会员单位热心支持省企联活动的积极分子也可由省企联秘书处直接提名。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四、评选表彰 省企联组织评审小组审核后,报省企联常务理事会会议或省企联系统秘书长工作会审定并报会长办公会审核确认。江西省企联印发表彰决定并在2023年年会暨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奖励。 五、联系方式 推荐申报材料请报送省企联培训咨询部。 联系人:谷建忠 联系电话:0791-86255815、13607007885(微信同号) 地址:南昌市省府大院南一路5号江西省粮食局大楼1205室 邮编:330046
附件:1、2022年度全省企联系统先进集体推荐表 2、2022年度全省企联系统先进个人推荐表
江西省企业联合会.江西省企业家协会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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